Page 8 - 25-26年度2025_09月報電子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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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輪知識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■高雄北區扶輪社 P.P.ANDY 陳永安

            國際扶輪2025年立法會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帶會議e國際扶輪委員會會議e地區年會e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社領導人學習研討會e國際扶輪理事會指示
            €接續修改社長當選人訓練研討會和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舉辦之任何地區會議e總監指示舉辦之任何
            區訓練講習會之名稱d修訂國際扶輪細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區委員會會議d或例行宣佈之社埠會議f
            如下j

            15.020.社長當選人學習€原名稱訓練研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▓第5條 — 選舉職員
            會f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c) 社長之資格f社長候選人必須在獲提名
            地區 (或多地區) 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已為本社社員至少1年d除非總監裁定未

            每年舉辦d最好在2月或3月舉行d以理事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滿1年足以滿足此項規定f社長當選人應參
            決定之方式為地區的社長當選人積極的提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加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及社領導人學習研
            指導促進參與並賦予權能f總監當選人應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討會d除非徵得總監當選人同意其免予出

            劃e舉行e指揮及督導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席f如徵得同意d社長當選人應在社內指派
            會f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位社代表出席f如果社長當選人不出席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及社領導人學習研討
            ▓增加人均會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d且未徵得總監當選人同意免予出席d或
            18.030.1.人均會費f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徵得同意免予出席但未指派一位代表出席此
            各社每一位社員均應向國際扶輪繳納下列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等會議d該社長當選人不得擔任本社社長f
            會費j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此情況下d現任社長應繼續任職d直至出

            2025-26年度d每半年41.00美元d2026-27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席過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及社領導人學習
            年度d每半年42.75美元i2027-28年度d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研討會d且總監當選人認為受過足夠之學習
            半年44.63美元i2028-29年度及其後每半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繼任者選出為止f

            46.50美元f此項費率維持至立法會議修改
            為止f

            並修訂模範扶輪社章程如下

            ▓第10章 出席
            第1條 — 一般規定f本社每位社員應出席

            本社例會e或衛星社之例會e以及參與本社
            之服務計畫e集會及其他活動f若社員以下
            列方式出席則算為出席j
            (d)  在同一年度內d以下列任何方式補出

            席j
             (7) 出席國際扶輪年會e立法會議e國際講

            習會e扶輪研習會e經由國際扶輪理事會或
            國際扶輪社長同意而召開之任何會議e多地



        6  總監月報 2025年9月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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